上一页|1|2|上一页
/2页

主题:请教一个离婚后房产分割的问题

发表于2010-12-09
 结婚后由男方的父母出首付(有转帐证明),产权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没有女方的名字,以后每个月的还贷夫妻双方共同负责,但男方在还贷中占的比例大,女方占的比例小。如果离婚,女方有权要求平分房产吗。如果要分割应按照怎样的标准分割。还是首付属于男方,以后房子增殖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部分,以平时双方在还贷中占的比例,按增殖后的价值进行分割,剩下的贷款由男方负责。现在的婚姻法对房产的问题好象给出了新的解释,但具体的有些不太了解。有知道的请说一下哈。
 
发表于2010-12-09
姐,没结婚的人科普一下,那是婚后财产,跟新的婚姻法没关系啊
发表于2010-12-09
貌似这房子应该属于男方的,新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属于谁
发表于2010-12-09
毫无疑问这房子归男方,女的出还的贷款几乎全泡汤了
发表于2010-12-09
这应该就是婚姻法的问题吧
发表于2010-12-09
买房子,坏贷款后,房子还不属于自己,这天理何在啊!
发表于2010-12-09
这对女人也太不公平了吧
发表于2010-12-09
这个不清楚
发表于2010-12-09
这些措施也是防止小年轻们别轻易离婚的
发表于2010-12-09

这问题问得好,我也想知道

上一页|1|2|上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