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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4套,甚至更多,都可能是属于自住需求

发表于2010-04-23
1-4套,甚至更多,都可能是属于自住需求。
两个人都是独生子女,就需要买一套至少2室的自住房。父母老了以后,在家乡无人照顾,自然要接到子女所工作的大城市,买不起大的,两面的父母各买一套小房,但年龄在60以上的很难贷款,为了防以后的遗产税等麻烦,又要写成子女的名字,以子女名字贷款。
这就是3套了。
子女如果自己创业开公司做工作室做小生意等等,需要小的营业用房的,长期来看,租肯定不划算,用房租金太贵了,再买一套,就是4套。
如果有别的需要,可能更是5套,6套,都是自用。

至于子女在大城市工作,给在另一个城市的父母或亲戚买房,或出于某种需要购房,也是很正常的需求。

一刀切,给这些人,造成歧视和巨大的困难和损失。这些损失,谁来补?
ZF又有什么权力,简单粗暴地给这些人制造困难?
房价高是供需关系决定的。产生这种畸形的供需关系的唯一原因,在于等级制度,在于中国的各种资源,被权务人为地进行了过于集中的垄断性配置。一两个政策,根本就没有撼动各种资源的垄断配置,怎么会影响房价?不过又害了一批差钱的穷人罢了。。。
发表于2010-04-23
国家界定房产是以家庭单位来界定的。
给第一对父母买房第二套就不算是经营性的,如果另一方想给她或他父母买,探亲来住,就要算经营性的?所以就不能买?万一一个馅饼砸在已购两套房某夫妇头上,
无论是丈母娘还是公婆买一套房出首付,写小两口的名字,怎么着,这小两口还害怕这馅饼把他们砸死,不敢接?
发表于2010-04-23
如果国家这样界定那是制造家庭矛盾呢,反正就是不让人好生过日子。
国家公然倡导家庭内部强权,一定要求出现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的局面,这样的家庭能和谐吗,家庭不和谐,社会能河蟹吗不知是何居心?以中国传统文化的背景,这样规定带有强烈的沙猪倾向。
发表于2010-04-23
 LZ,你别说了,你能买这么多房,就不要在乎那么点税。。。。假如大家都按你这样找理由,那这次调控就又是空调了。

希望中国能少点此类的变通!
发表于2010-04-23
没说不让你买,只是多点首付多些利息而已。反正如果我能买3套,说明我还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多出点钱,我也认可
发表于2010-04-23
准你对别人利用丛林法则,就不准国家对你弄丛林法则。就一刀切,怎么的,有种静坐去。
发表于2010-04-23
打击的永远不是有钱人,有钱人买房子需要贷款吗
发表于2010-04-23
富人都买的起3-4套房了,还在乎那点税啊?
发表于2010-04-23
关键还是国家要明确界定和投机的界限,不要有那种宁可错杀1000,不能放走一个的粗暴态度。政策的制定还是要有一点悲天悯人的态度。
发表于2010-04-23
买3套以上房,要贷多少款你知道吗?如果增加贷款首付和利率,又给这些人增加多少负担和压力和损失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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