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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起,海南将实施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来源:三亚日报 2020-05-09 16:40:57

[摘要] 5月9日,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公室获悉,海南将于5月10日起实施《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5月9日,

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公室获悉,

海南将于5月10日起实施

《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

要求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和海南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设计文件等,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充分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办法》要求,样板房完成后,样板房所有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等应在其使用部位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牌,标明内容包括材料、部品部件等信息。样板房进行验收合格并形成装修工程操作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后方可展开施工。《办法》要求,全装修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要和所完成的样板房一致,施工过程要采用和样板房相同的操作工艺和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办法》提出,建设单位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住宅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根据《办法》,分户验收逐户、逐间、逐段进行,并对外墙(窗)等容易产生渗漏水的部位按相关要求进行淋水试验检查。

工程竣工验收的每种户型至少抽1户,抽查比例不少于总户数的10%,总户数少于8户的,全数检查,其中顶层、底层每栋至少各抽查2户。

信息来源于三亚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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